入馆须知
第一条 使用本人校园卡经过身份认证后入馆;未携带校园卡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经登记、同意后入馆。图书馆工作人员及保安有权查验读者的校园卡和出示的身份证件,非本人使用不得入馆。
第二条 严格遵守图书馆安全防范规定:
1. 禁止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妨碍公共安全的物品入馆;
2. 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,禁止私拉接电;
3. 禁止随意触碰消防按钮、监控探头等消防及安防设施;
4.禁止访问非法网站,禁止打印、复印、扫描、传播非法内容;
5.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谨防遗失或被窃。
第三条 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,文明利用图书馆:
1. 讲究公共礼仪,仪表整洁大方;
2. 讲究公共卫生,保持环境整洁;
3. 请在馆内指定区域饮食,禁止将无盖有色饮料带入书库及阅览室;
4. 遵守借阅规则,文明使用文献,合理使用电子资源及自助设备。
5. 遵守各阅览区规定,将手机置为振动或静音状态。
6. 不随意移动座位和设备,不占用座位;
7. 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,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影、摄像;
8. 出图书馆时如遇检测仪报警,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。
第四条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有以下行为的图书馆将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、态度恶劣的将通报其所在院系或送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1. 将自己的校园卡转借他人或盗(拾)用他人校园卡入馆及冒借图书并将图书据为己有的;
2. 在图书馆内或图书馆庭院内吸烟的;
3. 恣意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和环境,情节恶劣的;
4. 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,擅自将馆藏文献或设施携带出馆两次及以上的;
5. 将书刊、设备非法占为己有或造成严重损坏的;
6. 恶意下载电子资源的;(电子资源使用规定请见图书馆主页的《关于电子资源版权的公告》)
7. 违反图书馆其它相关规定,情节严重的。
第五条 入馆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严格遵守《入馆须知》及其它管理规定。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寻求帮助。
第六条 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